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
党务印章刻制申请表
年 月 日
申请部门(盖章)
刻章理由
刻制印章全称
部门负责人
经办人
党委办公室主任审 批 意 见
印模
(新)
印章
(旧)
备注:1.本表适用于新成立部门印章刻制及原有部门印章更换;
2.新成立部门刻制印章,需提交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;
3.原有部门新印章启用时,旧印章交党委办公室暂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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