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在工作中也许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:我不是涉密人员,不在涉密岗位工作,可是偶尔还会出现因工作手头暂存涉密文件的情况。这个时候,这块烫手的山芋我该怎么稳妥地处理呢?掌握以下三条原则,用好、护好密件不泄密。
一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存
有些国家秘密事项确需有关部门及人员在一段时间内随时查阅使用,此时,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暂时保管。但有三点原则需要把握:
(一)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应该符合该项国家秘密事项知悉范围的要求。任何机关、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。
(二)涉密载体留存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,应逐级报批,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,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,明确用途及归还时间。
(三)如果拿到的是涉密载体的复印件,应采取和原件相同的保密管理措施。
二、暂存期间确保安全可控
涉密载体领用至部门或个人后,首先应建立暂存涉密载体台账,内容包括涉密载体的名称、密级、留存原因、使用期限等。
涉密载体必须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场所和文件柜中保存,做到人走文件入柜落锁。如果个人办公环境无法满足涉密载体保管要求,可以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,负责涉密载体的保管,随用随借、当天归还,确保涉密载体留存期间做到安全可控。
涉密载体使用期间,要做到不拍照、不复印、不上网,不横传,不擅自摘抄摘录,更不得随意转借他人。经批准复制、摘抄摘录的,应履行登记审批手续,并按照同等密级的涉密载体管理。
机关、单位的文件管理部门及人员应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。绝密级涉密载体不得在其他部门或个人处留存。
三、使用完毕第一时间交还
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载体,在工作任务完成后,应及时交还、清退,并办理清退手续。参加涉密会议领取的涉密载体,会后应交还主办单位或返还后交单位保密部门保管。
涉密载体借用期限到期后,应及时主动归还,确需继续使用的,可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视情延长具体使用时间。
机关、单位的文件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查、核对,对借用到期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收回,需要销毁的按照规定程序销毁。
人员离岗、离职前,应当将保管的涉密载体全部清退,并办理清退、移交手续。